夫妻关系是一对具有独立人格的异姓个体。为了相互满足多种多样的需求而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。
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某种利益、需求与愿望得不到满足、就会发生争吵。例如,个人的自尊、人的作用被忽视,对某一问题处理的结果或提出的意见遭到对方粗暴地否决;或者一方在外遇到某种不快,回到家中希望得到对方的安慰却没有得到等等,都容易成为导致争吵的原因。特别是任何一方在其自尊心受到伤害、不被另一方尊敬和得不到敬重时,都会感到难过。那时涉及对个人智能、品行和习惯等等的讥讽或吹毛求疵的批评,是特别令人伤心的。这些对于青年夫妻来说都是须禁忌的问题,却往往被一些老年夫妻所忽视。他们在进入老年期以后,或因遭受失落感、孤独感的困扰而变得抑郁、烦躁,或因夫妻性生活失调而导致彼此情感上的淡化,都会使固有的生活满意度降低。对这种变化如果缺乏自觉,其结果必然会使双方的争吵或冲突的频率不断增加,而由此而来的积怨与误解,又会进一步加剧彼此之间的紧张关系。造成这种局面,对于老年夫妻来说是十分可悲的。虽然说夫妻间偶有争吵是难免的,但必须学会控制,不使其升级,这对特别需要生活平静的老年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。